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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反對黨甚至說:如果這次不做,下次他們選上也會做。太團結了吧😊
Ответить請問能否有機會講一些ai的心理問題?最近有相關事件出現
Ответить评判这种做法对不对的方式很简单,参考中共防止未成年沉迷网络游戏的政策就懂了
Ответить超贊成~ 現在小智障越來越多了 抖音啥的也都全部該禁止
Ответить一直吃那根頭髮,看了好痛苦🤣
Ответить至少不會惡化,還是能理解的
Ответить澳洲的年輕人,有一隻鯊魚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Ответить我也支持網路內容需要管制,但比起法律,家長跟生活週遭人的教育更重要,
成癮物(菸酒等)都有限年齡了,更容易成癮的3C呢?
我覺得對青少年的確需要延後、減少(或禁止)對數位產品跟社群的接觸,
原因是未成年人的身體、腦、心理都還在發育,即使教了媒體試讀,未成年接觸太多數位刺激,
也可能造成不可逆的損傷,或是發育不完全、留下陰影或錯誤的觀念,
所以要教育他們科技工具的益處、可以怎麼運用,也要讓他們知道陷阱在哪。
青少年就是還在長腦長身體、開發智力,
比起在家滑4-7小時手機,更應該去從事身體的活動、跟人面對面接觸、進行長時間專注的事情(看書看電影玩遊戲),
這是學習的年紀,他們要為未來人生累積養分,瞭解真實的世界,
未成年跟成年人接觸3C是完全不同的,雖然每個人不同,但如果可以回到過去,我會希望自己更晚才拿到手機。
也許跟以前萬惡的打電玩的狀況一樣,這個時代下這樣成長的人一樣有些人十歲可以成為創業家、有些還是每天專注要買什麼來變漂亮等。
但他們總會找到自己與世界相處的方式例如現在年輕人好像流行chillax。
直接禁止切斷這樣的生活形態,他們以後還是得面對😂
邪教:好機會
Ответить滑到每一則影片都是自己在跟自己內心對話,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像我就很喜歡聽人講關於歷史故事,事後再去查證他講的內容對不對。我們應該培養小孩自己學會識別每件事好壞,對自己產生正面還是負面影響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禁止他在幾歲之前不能用社交軟體,因為立法者擔心的事情不會在小孩突然可以用的那一天就不會發生
Ответить達爾⋯
Ответить恶法非法
Ответить想太多== 你越是禁止越沒用
Ответить把社群平台當作考試範圍如何?反正就是讓社群平台變得無聊
Ответить問題不在16歲能不能用社交媒體,而是如何執行。政府背後的惡意是要強制推行數字身份,等於變相實名制社交媒體。這相當於把澳洲中國化,而且法案要連著看,他還要強推mis information law,基本上除了政客和官媒,社交網站發'misinformation'要付連帶責任。不愧是習近平好麻吉,中國玩剩下全拿來抄。想要下屆連任,看準澳洲人媽寶心態,偷渡法令比藍白玩的溜。
Ответить而且2個月前,澳洲一位12歲女孩長期被同學在Snapchat上言語霸凌,看完了一則霸凌訊息後自殺了,她的遺書囑咐父母呼籲網上霸凌的嚴重性..so devastating
Ответить作为一个澳洲人,我完全支持政府的做法,我觉得18岁以下都不能使用社交媒体,16岁都太早了!
Ответить自律就是笑話
就跟媒體公司成立內部調查會一樣沒用
讓心智和批判思考未成熟的小孩遠離某國的網絡大外宣,傑出的一手
Ответить大人都上癮了,禁止小孩好像也沒什麼用了,應該要從觀念教起吧?
Ответить還不是因為垃圾家長把平板丟給子女就覺得沒煩惱的禍呀
Ответить范姐的肩膀是怎麼了XDD 超怪ㄟ
Ответить這些社群媒體公司的控管越來越鬆散好嗎 誰敢相信他們 我偶爾會滑到有女生整個上空的影片 或是嫖妓廣告 檢舉也沒有下架 這種公司能相信他們控管青少年帳號的效率?
Ответить不要說青少年了 甚至出社會的人都對外貿的焦慮越來越嚴重了吧
Ответить禁用確實會使部分人不使用 但畢竟是少數拉
生命就會自己找到出路了年輕人怎麼不會
連大陸這樣要刷臉都很難全禁了
話說回來
就要生就要養
講很簡單 其實要花挺多心力
所以我不想生 顆顆
直接新增火刑
對欺負未成年的噁男直接抓去99%燒燙傷
然後傷口上灑鹽
這樣才是真正封鎖罪惡根源
搞其他小動作都是治標不治本
是不用啦,需要的是平台對於影片的審查,像是假消息以及拼接影片類。但一定又會有人說什麼創作自由之類的。
Ответить直要把人類的感情去處不就好了,簡單粗暴亂刀斬快麻
Ответить謝謝您們!❤
Ответить最蠢的行为
Ответить現在的網路就跟以前的社交聚會一樣,是大人與小孩對外交流的方式
禁止他們使用社交媒體,套用以前的時代,就是禁止你去唱歌、打球、夜騎,因為你會聽到其他人唱的比你好,穿的球鞋比你好,騎的車子比你好,然後你就會emo,政府要立法禁止青少年聚會,保護青少年的心靈.......
聽起來很誇張,不過這就是這類法案給人的感覺喔
重點應該是父母帶領孩子去面對世界,讓他們帶著正確的觀念去探險,不是限制
我认为禁止是没用的
越禁反而青少年会越想用
能体现自身的优越性
谁没有年轻过不是
现在我是当爸的人
目前我发现最好的方式是
用另一个有益的刺激转移注意力
让小孩感觉有比电子社交更有意思的事情
自然而然就会远离
不过我相信很多父母办不到
自己都是重量级用户
小孩其实也会学
果然是台灣家長
感覺很多台灣人很喜歡被管
在澳洲有很多家長是完全不贊成的
因為小孩也有自由的權利..
16歲其實很大了 如果要禁止..
連遊戲都不能玩
那小孩給中國管就好了…。
这个简直跟谷歌账号填年龄一样,你想填几岁都行
Ответить最近興起的禁社群媒體的運動,其實是治標不治本,只要民主政治的運作方式還是一樣的依附於資本,那長大後遲早要面對一個分裂的社會提前先練習面對也不是不好。
很多國家會開始禁社群媒體其實跟清朝虎門禁煙的邏輯是一樣的,再不禁自己的奴隸都被拐去給別人拉驢了,腦都被洗光了,沒有一個靠權力激活的組織能接受自己失去觀眾與聽眾,更不用說會不會被有心人用徦訊息影響一個國家的內政甚至是投票行為。我的意思是他們並不是真的關心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是要別人洗他們的腦還不如我自己來洗。
永遠都是階級差距的問題!
留言有人說,政府限制沒有用,教小孩媒體識讀能力才是真的。
但是有辦法有時間有金錢的家庭去教一定沒問題啊?這些有時間又關心孩子教育的父母一定會努力攢出時間學習怎麼樣讓孩子有更好的教育。
但是很多孩子的家庭父母每天做生意忙得從早到晚沒時間教也不懂的怎麼教,或是家裡是隔代教養,你要他們阿公阿嬤來教媒體識讀嗎?不可能啊!
你這個時候想來提學校教嗎?學校的教育多有限我想所有人心裡都知道,學校苦口婆心的教,家庭成員沒有配合學校老師,學校的教育還是有限的。學校文化敵不過孩子們接觸的第一個文化「家庭文化」。那些春風化雨拯救孩子背景困境的老師並不是常態!(所以才演電影啊!)
說到最後,就是資本主義的問題,這個世界是靠賺錢在運行的,想要孩子們好,政府去阻止造成民意反彈下次得不到選票誰願意?你要科技公司負責嗎?商人眼裡會為了孩童健康放棄賺錢?
剛剛也提到了「叫政府限制沒有用,教好媒體識讀才是正的」,就可以知道外力去限制沒有用,人越被禁止越想去碰,發自內心的內裡才是真的,但是青少年是如此的不夠成熟又在乎同儕的眼光!沒有自信的孩子怎麼做?他就是想要透過同儕來增進自信啊。
我沒有不相信人性,我相信還是有好人,但是這層把關不是多數人都做得到就沒有辦法達成啊⋯⋯
雖然漏洞一堆,但總需要個法律當作依據。
Ответить禁止未滿16歲未成年人使用社群媒體在憲法審查下的合憲性問題
要分析這樣的規定是否符合憲法,應從以下幾個角度進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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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權利的限制與合憲性檢驗
相關基本權:
言論自由(憲法第11條):社群媒體是一種言論表達與資訊交流的重要平台,禁止使用可能構成對未成年人言論自由的限制。
人格權與發展權(憲法第22條):未成年人有權利在網路空間中發展自我,參與社會交流。
隱私權:部分社群媒體涉及個人隱私的分享,禁止使用可能影響未成年人管理自己隱私的能力。
檢視標準:
根據台灣憲法實務,對基本權的限制需符合「比例原則」(憲法第23條)。
1. 適當性:措施是否有助於實現其目標,例如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網路霸凌或有害內容。
2. 必要性:是否採取了對基本權侵害最小的手段,例如實名制或使用時間限制,而非全面禁止。
3. 衡量性:措施對基本權的限制是否與其追求的公共利益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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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兒童最佳利益原則
國際法與憲法的參照:
台灣雖非《兒童權利公約》(CRC)締約國,但該原則已透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內化。
兒童的最佳利益應被優先考量,包括其保護權與參與權。
保護權:防止未成年人接觸有害資訊。
參與權:未成年人應有權參與社會事務,包含數位空間。
全面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社群媒體,可能忽視了其參與權,違背兒童最佳利益的平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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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對父母權的影響
父母的監護權包括管理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與生活方式(憲法第22條)。
政府若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社群媒體,可能干預父母的決策權,構成對家庭自主性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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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正當性與公共利益考量
正當性目標:
保護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防止成癮。
避免接觸不適當內容或個資洩露。
質疑點:
禁止措施是否忽略了社群媒體的教育功能(如學習平台)。
是否將政府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義務過度擴張,形成「父愛主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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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國際比較
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要求16歲以下未成年人須經父母同意才能使用社群媒體,但並未全面禁止。
美國:《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COPPA)主要針對13歲以下的數據收集進行規範,但不禁止使用。
與上述國際標準相比,全面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社群媒體可能過於嚴苛,難以被認為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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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結論
若以比例原則進行檢驗,全面禁止未滿16歲未成年人使用社群媒體,可能不合憲,因為該措施未能顧及言論自由、人格發展權及兒童參與權等基本權的多元需求,且過度限制基本權的程度可能無法與保護目標相符。
建議改採其他更為溫和的手段(如年齡分級、內容過濾、時間限制等),以同時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權利與實現保護目標。
其實實施一下看看真禁的話會怎樣?什麼都瞻前顧後,這個世界什麼時候才能進步?如果結果比不禁還糟糕,那不就撤例好了?
Ответить非常贊成 希望台灣也能比照 如果上網等於開車 社群媒體等於上國道 真的需要一定的大腦成熟度 才能身心平衡使用得到利益
Ответитьj
Ответить台灣也很需要😊
Ответить覺得很有魄力
周休三天也是澳洲開始實驗的
中國遙遙領先
Ответить我9歲就註冊臉書了lol
Ответить我覺得立法管制是其中一個手段,還要搭配其他: 例如,16歲以下買得到的手機是無法註冊社交平台的手機,只有在年齡到的時候解鎖。還有社交網站要共同負起監管的法律責任。當然會有漏洞可以鑽,但是如果連源頭都不立法管制的話,那就跟開放毒品沒甚麼兩樣,大家都知道舊金山毒品除罪化有多失敗吧。
Ответить首先先問一下,哪一代的父母不覺得都是外人把自己的孩子教壞了?又有哪一代父母不覺得在自己年輕的時代很單純?與其說是接觸外界的錯倒不如說是缺乏正確引導以及了解的錯。從很小的時候我家人就會告訴我,犯法要坐牢,不負責任的性行為可能會導致新生命不合時宜的到來,從而影響自己的人生...其實盲從是因為無知,知道了,自然就看透了,也就自己懂得取捨了。
Ответить各方面看起來覺得演算法好像只利於廠商。
Ответить